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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應經申請核准始得出境宣導事宜。
一、依內政部103年6月19日內授役徵字第1030830332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 境應經申請核准。邇來迭有當年度應屆畢業或準備續讀研究所之役男,於暑假期間短期 出國,因已逾在學緩徵期限,且未事先辦妥出境申請,致於到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 出國,而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各大專校院加強宣導提醒出境役男注意 ,出國前須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始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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