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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事宜
一、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03年12月5日役署徵字第1035010470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惟近年來經常有已經具備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發生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
三、欲出國短期旅遊之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https://nas.immigration.gov.tw/)申請出境。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進修、遊學或觀光)相關事宜,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
四、檢附「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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