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Recent

數據載入中...
首頁 > 最新消息
轉內政部說明國內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案
一、依內政部104年5月8日內授役徵字第1040830226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近來常有當年度應屆畢業之役男,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已逾在學緩徵期限,且未事先辦妥出境申請,致於到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而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欲出境之役男注意,「出國前須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始得出境」。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