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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宣導資料
公告人電話 :462 公告日期 :2023/02/18 ~ 2023/08/18 一、依內政部112年1月11日內授役徵字第1121040010號函辦理;及教育部112年1月12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02583號函辦理。 二、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三、有關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請參閱懶人包宣導資料(如附件),請各年次役男參考。 附件 : 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 (下載)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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