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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如附件電子檔)。

一、基本條件:凡 83 年次至 92 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 男。 二、申請期間:自 110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9 時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一)17 時止(若申請名額額滿時,得提前截止申請)。 三、錄取名額:一般資格 3,000 名。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役男應至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 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申 請,並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不再辦理抽籤(早申請早入營) 五、分發役別及需用機關: 1、警察役 (矯正勤務、安全維護、社區巡守、交通助理)。需用機關(法 務部矯正署、調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 2、社會役 (社福照護、偏鄉醫療、公益服務)。需用機關(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醫事司、內政部役政署)。 3、消防役 (水利維護、消防救護)。需用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消 防署、空中勤務總隊)。 4、公共行政役(原住民族部落)。需用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5、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勤務役男)。需用機關(內政部役政署)。 六、問題與解答: 役男若有相關疑惑可至當地區公所兵役科或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 元/一般替代役申請/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 (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詢問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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