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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內政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
公告人電話 :463 公告日期 :2024/12/02 ~ 2025/06/02 主 旨:有關內政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業經該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3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請師生參考以維護個人權益。 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附件 : 不得記載事項修正總說明對照表 (下載)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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